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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中国直销业冬去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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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由国家商务部牵头,多个部委在福建厦门举办的一个“直销法规座谈会”,再一次把业界的目光聚集到直销立法上来。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直销”这一营销方式进入中国之后,国内的直销业就一直没有平静过。人们期待:国内正在加速的直销立法进程,能够为中国的直销业营造广阔的前景。
直销立法呼之欲出
按照中国加入WTO时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在3年内开放无固定地点的分销领域的承诺,这意味着在今年12月11日之前,我国必须要出台一套有关直销的立法或者是相关的管理条例。早在年初,国家商务部有关官员就明确表示,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
但中国加快直销的立法,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兑现入世承诺”。暨南大学商学系教授陈己寰认为,直销作为营销手段可以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销售更加专业化,服务更加到位,为国外不少知名化妆品、保健食品企业所采用,在市场比较规范、社会信用度比较高的营商环境下,应该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因此,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成熟,国内迫切需要为直销立法。
虽然直销取代不了批发零售等传统营销方式,但它作为一种商品流通重要形式的地位不容忽视。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2003年的估算,其全世界成员公司的零售总额超过856亿美元,另有预测机构认为,中国未来的直销市场空间将超过400亿元,堪称“全球最具潜力的直销市场”。
“传销”阴影无法回避
抬高门槛有利规范
但一切具体内容尚待最后公布为准。有消息称,中国有关直销法规最快会在今年12月前颁布,估计在11月可能会有一场听证会。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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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羊城晚报 日期:2006-07-19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