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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进入门槛是门槛还是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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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据网易商业报道独家了解到,本次立法草案中对直销设立了四大准入门槛,对经营直销的企业条件要求可以说很高。但是,这四大门槛明显存在为某些外资直销公司量身定作的痕迹:是门槛还是保护伞?
立法草案设立了四大准入门槛
四大准入门槛:
在国外以通过直销方式来销售其商品或服务;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优质产品的工厂,只能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必须首先开设店铺之后才能有全雇佣推销员从事直销经营。
随着直销立法进程的披露,中国将对外资先行开放的猜测也越来越多。但据有关人士透露,即使中国对外资提前开放,也并非针对所有外资,在新的直销法规中,中国政府将设置很高的门槛,以便将非法直销公司拒之于国门之外。
该人士透露,在国家商务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的《外资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草案中,对“外资投资直销公司”的定义为,“以通过直销方式来销售其商品或服务的国外商业组织在中国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方式设立从事直销经营的公司。”该人士据此分析,这事实上是在要求该商业组织必须是在国外从事直销方式,“这将是我国为外资投资直销公司设置的第一道门槛。”
该人士进一步透露说,《暂行管理规定》草案对外资投资直销公司规定了应该履行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其中有关规定可以视为另四道门槛,也就是说,第二道门槛为,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优质产品的工厂,只能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第三道门槛为,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第四道门槛为,必须首先开设店铺之后才能有全雇佣推销员从事直销经营。
四大门槛的由来
《暂行管理规定》草案规定的外资投资直销企业的四大门槛其实由来已久。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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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王万军 日期:2006-07-19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