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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考量政府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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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平地响春雷,苦盼中国直销立法的直销公司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2月9日,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透露,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
安利公司全球公共事务副总裁侯力威(Richardn.Holwill)在随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关于直销立法最明确的表态。”而这也几乎是中国官方首次对2004年直销立法是否出台的正面回应。
2月10日,本网特约记者致电商务部外资司一位与本次立法有紧密关系的某处长,询问“直销立法会不会拖到2004年以后”时,该处长表示,“现在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应该没有理由拖到2004年以后。”
不过,由于直销管理的难度以及中国市场的复杂性,决定了本次立法将面临诸多问题。怎样区分直销和非法传销、怎样将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怎样协调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怎样确立直销公司的资质等一系列问题,无不考量着中国政府的智慧。
邓湛透露,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法律草案,将严格区分直销与金字塔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注重已有政策的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促进合法的内资、外资直销企业共同发展。
而据了解,邓湛提到的“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法律草案”,所指的其实就是《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出台已有一定时日。尽管其只是一份草案,部分内容还会进一步修订,但其透露出来的一些细节内容,却已经显示了中国政府在直销立法方面的重要风向。
邓湛在2月9日的讲话内容毕竟只是原则性的问题,而随着一份《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透露出来的内容,诸多悬疑也便渐渐浮现出来。(网易商业报道/特约记者 王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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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7-19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