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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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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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哲学家曾有过这样的经典论述:“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一件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里”,因为这需要借助传播的魅力;“另一件则是把别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因为这需要深厚的营销功力。
娱乐产品的魔力在于它不像一般的产品,只有一个维度的含义。由于本身属于精神产品,所以它还带有增值的“媒体”功能,也就是说相较市场中的其他产品来说,它拥有媒体价值。如果把它当成产品,它自身需要遵循市场规律,进行营销;如果把它作为媒体,它又可以帮助别人进行营销。站在娱乐产品制造商的立场看,这一特性让娱乐产品具备了强大的增值潜力。单就最为大众化的娱乐方式——影视来说,有资料表明,美国电影业总收入中约20%是从影院的票房收入中获得的,而有约80%则是由非银幕营销所得。根据市场研究公司PQ媒体公司估计,1974年,美国植入式广告业务的价值为1740万美元,到2005年已经增至35亿美元。到2009年,该数字可能达到近70亿美元。美国CBS主席预言:“美国主要电视网的电视剧将有75%的资金来源于植入式广告。”在大洋彼岸,各种电影、电视剧、颁奖典礼、音乐剧、话剧、演唱会、游戏,都已经全面地、大规模地吸入了各种品牌的各种商业信息。且不去计算国外品牌在诸多娱乐营销投入中获得的品牌增值数据,再回头看看蒙牛,2005年蒙牛的千万投资换回来的除了20亿的销量,还有品牌增值7个亿的高额回报,这无疑是传统广告望尘莫及的“效率”。
尽管好评如潮的《天下无贼》为制作方带来了4000多万的赞助收入,并将长城润滑油等品牌展现在观众视野中,打响了“中国植入式广告第一枪”,但操作方式都还过于初级。多亏马云急中生智,“用支付宝,天下无贼”的亮嗓一喊,才喊出来和《天下无贼》交叉营销的品牌效应。反而是出资不菲的宝马,由于监控和指导不力,在《天下无贼》中只换来了一句经典嘲笑:“开好车的就是好人吗?”——这足以让大多企业在杀入娱乐营销时要进一步关注策略和方法。
2004年贺岁片《天下无贼》赞助商(表二)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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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李知娟 日期:2007-04-23 出自:中国娱乐营销网 编辑:扈曦元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