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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20世纪初,人们批评公司规模太大,权利太大,并有反社会和反竞争行为,反托拉斯法,银行法规,消费者保护法都是为了限制公司权利而制定的。为了改善自身的公共形象,很多企业家领导人向慈善机构捐赠。安德鲁?卡耐基建立了资助教育的纽约卡耐基基金会,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卡耐基捐赠教育基金会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华盛顿卡耐基研究所。其他,如福特基金会创始人亨利?福特建立了家族式项目,满足员工的娱乐和健康需要。1913年J?D?洛克菲勒捐赠1.83亿美元建立了洛克菲勒基金会。
在此阶段,企业捐赠都强调一点:除了追求利润,企业也有社会责任。
到了50年代到60年代,美国和欧洲的公司仍在从事小规模的慈善捐赠,但是由于国家在教育和福利方面的作用,“社会”一词已或多或少退出有关公司责任的讨论,而是越来越集中于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诸如,公司如何对待雇员和消费者,20世纪50年代崛起的消费者力量对70年代环境问题的关注足以影响企业行为,对企业公民身份的定义已经超越了慈善捐赠范畴,社会参与活动也被重新定义了。
目前许多公司都以企业公民作为企业发展的要求。何谓企业公民呢?企业公民公司总裁戴维?罗根认为,企业在业务活动中被赋予了权利和义务,例如公司有处置其财产的权利,有为其产品做广告的权力,但是同时,它们必须支付材料供应商货款和工人工资、必须纳税。此外,人们期望他们能够像公民个人一样做些自愿的捐助以维护它们所处的整个社会的福利。
具体来说,对于企业公民这个词汇,使用者没有统一的定义。在美国,对这一词汇的用法仍流行着历史的概念——指企业在其主流活动之外的志愿慈善捐赠。国际联合劝募协会亚太区副总裁陈达文先生总结了四点:企业是社会的一个主要部分;企业是国家的公民之一;企业有权利,也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为社会的一般发展,做出贡献。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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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朱少柳 日期:2006-03-07 出自:国际广告人 编辑:hake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