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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力
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媒体与广告公司的极限运动最终都要过受众这一关。美国营销大师阿尔.里斯的研究发现,一般人每天接触到237个广告,或者说一年接触8.65万个广告,如果237个广告都是电视广告,则相当于一部电影的长度。他所指的每个人包括从婴儿一直到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一个黄金年龄的中产阶级应该会接触到5-6倍的广告。在中国这个数字同样具有可参照性。
如何从每年8.65万个广告中引起注意脱颖而出是一回事;让受众感同身受,而非自说自话,则是另一回事。
无论媒体还是广告公司都面临着'公信力'的问题,李雪凇说,广告业是一个被社会误读为买卖媒体的行业,门槛极低,没有社会地位和先天的受尊重;广告业像个拼装车间,是知识输入和和思想管理输出的边缘行业,缺乏真正的洞见和深厚的内涵。在伊索寓言里,风和太阳打赌谁能让旅行者脱掉大衣。风先来,可是风吹得越猛烈,旅行者把大衣裹得越紧。然后太阳开始发光,不久旅行者感到热了,他把大衣脱了。太阳赢了。媒体与广告人谈论冲击力,越想强行进入越困难。但是行业公信力,却往往能够提醒消费者,有一种优质的新产品或新的服务问世了。
文二
1992-1993:最早的雏形在1992年9月的阳光里,杨大明(现为《财经时报》总编辑)和陈大阳(现为《北京现代商报》地产周刊主编)起着自行车横穿北京城。此行的目的非常简单:《中华工商时报》要开始房地产版,时任时报的市场部主任杨大明带着记者陈大阳去建设部认认门,建立一下联系。
当时的地产媒体是全国性综合媒体的天下,如《中华工商时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CH INA DAILY》等,本地媒体如北京青年报、精品购物指南等等还没有成长起来。直到1995年这样的局面才被打破,地域性的媒体才开始抢得话语权。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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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佚名 日期:2006-06-21 出自:天水在线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