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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近日出人意料地在《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整版广告,内容是关于它自己的iPhone产品,广告正中间用巨大的字体突出说明了其iPhone的特点——“More than Talk!”(不仅仅可以打电话!)。
这则广告的意味颇耐人寻味,其中既包括对苹果威逼,又包括对苹果的利诱。首先,这则广告正中的广告词显然是针对苹果的iPhone而发,因为苹果首席执行官乔布斯在介绍iPhone的时候就说过,iPhone是“以语音呼叫为中心”的。另外,思科在广告中的“iPhone”的后面加上了“R”以表示自己已经拥有iPhone商标权。
其次,思科的目的绝对不是想让苹果放弃iPhone。正如思科首席执行官钱伯斯所说:“iPhone是我们的商标,我们可以向苹果授权,我们的要求是苹果尊重我们的商标和知识产权,我们只希望苹果手机能够与思科产品兼容。”
从广告上可以看见,两位女性背对背坐着,其中一人正使用思科的iPhone网络手机,而另外一人则在使用一款苹果笔记本电脑!配合其“More than Talk!”的广告词,不难理解它同时也是想告诉苹果和消费者,如果双方按照它的设想达成和解,那么思科与苹果联手,两家产品兼容之后必定会大大拓展iPhone手机的实用性;广告下方的三款iPhone网络电话的显示屏上,也清楚地显示出利用iPhone打电话、上网和玩游戏的情景。
我们都知道,思科一直在与苹果就iPhone商标权问题交战。思科已经在上月初对苹果新推出的iPhone手机提出了侵权起诉。在本月初,双方的关系原本已趋缓和,据媒体报道称,双方已经同意拿出更多时间对iPhone商标权和产品兼容性进行协商,而且将苹果回应思科起诉的时间向后推延。
而苹果不管是在电脑业界还是消费电子产品业界,向来都是以孤芳自赏的形象出现:在去年推出Boot Camp之前,尽管苹果软硬件产品的市场份额都不如微软等其他厂商,但是它就是不与其他厂商的产品进行兼容。此外,它不但采取“闭关锁国”式政策将iPod-iTunes流行组合的利润尽纳己手,而且面对思科的起诉时也摆出一副不予理会的姿态称对方“无聊”。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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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三张 日期:2007-02-07 出自:网易科技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