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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44岁的桑粤春(《英才》2005年6期对此案有过详尽报道)在看守所里度过的第四个春节了,这位显赫一时,曾经荣获“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如今正在看守所里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通知。
与其说是等待,不如说是煎熬,将近四年的羁押,先后更换了五家看守所,如今的桑粤春已经是浑身伤痛,不能正常行走。40岁那年进入看守所时,他的体重是170斤,如今已经降到了100斤。
2005年4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等14项罪名,判处桑粤春死刑;之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而现在“桑案”正处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当中。
桑粤春原系长春市吉港集团总裁、监事会主席。2002年4月,他被吉林省公安机关以涉嫌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27项罪名拘捕。由于此前长春市刚刚破获了以原警察梁旭东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团伙,所以,当时桑的被捕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作为涉黑犯罪,以桑粤春为首的17名被告都同时受到了审判,其中包括桑粤春的大姐桑粤萍、大哥桑粤东和幼弟桑粤安。
桑粤春的律师李晓军对《英才》记者表示,他对一审、二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桑的死刑十分不理解。
二审过后,李晓军曾拿了一份最新证据给记者看,这是一份署名“李小力”,写给外交部的申诉信,随信附带着他收集的最新材料,以证明吉港集团的确是一家戴着“红帽子”的民营企业。
据记者了解,李小力原系长春电影学院的专业演员,后移居美国,她与桑粤春原是邻居、朋友和生意伙伴。
李小力提供的证据显示,她曾经在桑粤春创业阶段,在桑的公司有过投资,如今这些资产都已经作为国有资产收归国有。
据悉,李小力要求返还的资产包括直接投资的160万美元,吉港集团的借款1110万元以及物贸宇光汽车修配厂的经营权。
对于红帽子企业这一中国特殊历史时期产生的特殊社会现象,至今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确定,只是依照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个通知加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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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6-10 14:02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