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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祥文,中国营销学院客座教授、中国营销学会副秘书长;长期为企业提供招商、经销商提升、渠道规划、业务服务体系培训等服务;与“渠道营销王” 姜杰(《糖酒快讯》调查糖酒行业后的评价语)一起,长期为广东水井坊酿酒、广州共好酒业、安徽沙河王酒等公司整合渠道资源,为这些企业及其经销商、营销商、发展商、合作商服务。电子邮件:ZXW88263@VIP.163.COM
70年代由艾・里斯(AL Rise)和杰克・特劳特(JackTrout)提出“定位”(Poitioning)概念,在国外已被认为是进行品牌定位的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所谓“定位”,就是把产品定位在你未来潜在的顾客心中,或者说是用广告为产品在消费者的心中找出一个位置。这个位置一旦确立起来,就会使消费者在需要解决某一特定消费问题时,首先考虑某一品牌的产品。定位并不改变产品本身,而是要在顾客心中占领一个有利的地位。
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的定位主要包括以下方法。
1.树立“领导者”地位,率先进入消费者的心智。
2.跟进者的定位,重新寻找从消费心理上看确实存在的“空隙”,这个“空隙”虽不能与处于中心地位的领导者相比,但它能保住“第二”或“第三”的位置,如高价位空隙、低价空隙、性别空隙、年龄空隙等。
3.创建定位秩序,把竞争者们已在人们心理上占据的位置重新定位,创造一个新秩序。
按照这种做法,品牌定位成了一个锁定目标消费者,并在目标消费者心目中确立一个与众不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和位置的过程;也是一个连接品牌自身的优势特征与目标消费者心理需求的过程。
(marketing.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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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营销网 作者[记者]:曾祥文 日期:2006-06-10 20:04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